远期购销合同
发布日期:2016-11-23 23:38 浏览量:17353
卖方:(网站货物实际卖家)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网站货物实际买家)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DECX电子商务网在小宗农产品服务等领域具有专业的服务能力以及良好的市场声誉甲乙双方都同意在DECX电子商务网进行小宗农产品买卖。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远期合同将以电子合同形式存于购销电子系统内,一经签署即与书面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一致,买卖双方还可以选择采用其他的方式来签订购销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以DECX电子商务网站的交易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 商品名称: 以客户在网站买卖成交的货物为准;
二、 规格:以客户在网站买卖成交的货物为准;
三、 数量:以客户在网站买卖成交的货物为准;
四、 包装:以客户在网站买卖成交的货物为准;
五、 交货地点:以客户成交货物所在指定仓库为准;
六、 价格:以客户在网站成交价格为准;
七、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吨;
八、 买卖报价:买卖商品在指定仓库的含税价格;
九、 交货日:每个合同月份的15日;
十、 买卖手续费:成交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一;
十一、 交收手续费:成交货物价款的百分之一(特殊品种百分之五);
十二、 交收方式:实物交收乙方自提;
十三、 交货时间:以网站规定为准;
以上合同一经成交,即视为交易双方签订了以该合同约定为主要内容的买卖电子合同,成交结果对双方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按照所约定的条件履行买卖。
八、付款账号:以预留帐号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