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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7月1日起实施 外贸企业可尽享政策红利
发布日期:2018-06-26 10:57 浏览量:1432
中国农业展望讯:
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
发布日期:2018-06-26 10:57 浏览量:1432
中国农业展望讯:
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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