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俄罗斯葵花籽植物检疫要求
发布日期:2017-12-29 16:31 浏览量:3041
一、允许进境的商品名称
俄罗斯葵花籽Helianthus annuus是指食用或食品加工用的非种用的向日葵籽实。
二、加工、贮藏库要求
俄罗斯输华葵花籽生产、加工、仓储企业应经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册登记。
三、植物检疫要求
俄罗斯输华葵花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植物检疫要求,并且不得携带下列检疫性有害生物:向日葵茎溃疡病菌Phomopsis helianthi、向日葵白锈病菌Albugo tragopogonis、苜蓿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albo-atrum、黑斑皮蠹Trogoderma glabrum、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花斑皮蠹Trogoderma variabile、杂色斑皮蠹Trogoderma versicolor、谷象Sitophilus granarius、法国野燕麦Avena ludovisiana、匍匐矢车菊Centaurea repens、菟丝子属Cuscuta spp. 、毒麦Lolium temulentum、假高粱(及其杂交种)Sorghum halepense (Aleppo sorghum and its hybrid seeds)、豚草(属)Ambrosia spp.、北美刺龙葵Solanum carolinense、铺散矢车菊Centaurea diffusa、列当属Orobanche spp.和疣果匙荠Bunias orientalis,不带有土壤、其他活体昆虫。
四、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俄罗斯输华葵花籽应随附俄方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证明其符合中方的植物检疫要求,并在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葵花籽符合于2017年11月1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葵花籽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不携带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五、包装要求
(一)俄罗斯输华葵花籽可以以散装和包装形式运输,并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撒漏。
(二)俄罗斯输华葵花籽应使用干净、卫生、透气、新的,符合植物检疫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材料应未受检疫性有害生物侵染。每一包装应有明显的“本产品输往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中文字样以及葵花籽的产地,加工厂和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等中文信息。上述信息可以以标签形式粘贴在包装上。
六、检疫处理要求
俄罗斯输华葵花籽在出口装运前应进行植物卫生检疫处理,以保证不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并随附植物卫生检疫处理确认文件。
七、运输工具要求
俄罗斯葵花籽装运前,装运工具要进行彻底的检查,以防止混入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限定性检疫物,如杂草籽、活体昆虫、其他谷物杂质、植物残体、土壤以及其他外来杂质。
八、其他
获得注册登记的俄罗斯输华葵花籽企业名单、植物检疫证书样本请访问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查询。